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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道交通工程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修订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和落实轨道交通工程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系党总支书记张耘同志组织全体教师修订了《轨道交通工程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张耘同志在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经过讨论,明确了轨道交通工程系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席组成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以“见人、见事、见果”为工作原则,各办公室严格落实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对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责任体系,认真会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处置,加强舆情管理防止重大舆情事件发生,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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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轨道交通工程系将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全体教师要牢牢掌握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战场的主动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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